泉州市司法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-澳门太阳集团城welcome

泉州市司法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
时间:2020-01-09 13:25

泉司〔2020〕4号

 

泉州市司法局

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

 

一、总体情况

2019年,我局按照新修订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要求,坚持以公开为常态、不公开为例外,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。

(一)规范信息公开工作。一是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制度,指定专人负责信息更新。2019年,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14条,其中互联网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76条,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发布信息38条。公开内容涉及机构职能、人事信息、法规规章和规范、规划计划、统计信息、财政预决算、行政许可、应急管理、工作动态和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。为方便公众获取政府信息,每月按时主动将本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纸质材料送交市档案馆。2019年,市司法局共向市查阅中心(市档案局)送交纸质文档38份。二是规范公开平台建设。加强司法行政门户网站建设,由局办公室牵头,指定专人负责管理,不断提高政府网站管理服务水平。整合本局微信公众号,将“泉州法律援助”微信公众号、“泉州人民调解”微信公众号、“泉州公证”微信公众号迁至“泉州公共法律服务”微信公众号内。三是完善信息公开机制。将主动公开、依申请公开的各个方面纳入年度考核和绩效考核范畴。动态更新信息公开台账,制定《泉州市司法局网络媒体意识形态管理工作规定(试行)》,不断健全信息的采编、报送、审核、发布等相关制度。

(二)结合职能深化政务公开。一是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公开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(行政执法公示制度、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、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),要求市直各执法部门在本部门网站增设“行政执法公示”专栏,将需要公示的行政执法信息在专栏统一公示,并要求各单位报送专栏网址,以便对接我局正在开发的全市统一执法公示平台,实现行政执法信息互联互通。开展行政执法公示等三项制度调研,并结合月报和每季度行政执法案卷考评工作等形式,对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,确保行政执法公示工作落到实处。二是深化“放管服”改革信息公开。全面实施“互联网 监管”。我局根据市数字泉州建设办公室的通知要求,安排专人、专网开展“互联网 监管”数据录入工作,完成2019年度行政监管数据录入平台,监管行为录入数据居市直机关首位,监管行为主项覆盖率位居市直机关第三名。健全完善“双随机”监管工作。发布《泉州市司法局关于健全完善“双随机”抽查工作机制的通知》,针对机构重组后检查人员、检查对象变化情况,修订完善“一单、两库、一细则”,对随机抽查事项清单、检查人员名录库和法律服务机构名录库在本单位门户网站公开。

(三)创新开展“新法面对面”活动。进一步推动“谁执法谁普法”责任制,依托市行政服务中心宣传平台,协调引导主管部门对新颁布的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、与民生和社会经济发展紧密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时开展宣讲。2019年,牵头组织、协调主管机关在市行政服务中心开展讲座6场:5月27日,邀请厦门重宇合众律师所首席合伙人涂崇宇律师讲授《外商投资法》;7月2日,邀请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秘书处林良灌处长作《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》解读专题讲座;9月6日,邀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法规处调研员王克非作《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》解读专题讲座;11月26日,邀请市场监管局特安科柳伟峰讲解《福建省电梯安全管理条例》;12月6日,邀请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立法科科长施昀作《泉州市晋江洛阳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》解读专题讲座;12月13日,邀请省司法厅法治督察处陈颖萃副处长作《福建省行政执法条例》解读专题讲座。“新法面对面”宣讲会的开展,创新了普法宣传的形式,既及时宣传普及新颁布法律法规,又有效推动“谁执法谁普法”责任制的落实,强化了市直各部门普法主体责任意识。同时,在“泉州政务”公众号开设法治微课堂,发布法律精品课堂19篇,对新法政策进行解读宣传,涉及法治政府建设、国家安全法、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、劳动者权益保护、法治督察、新法施行等内容。

二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

第二十条第(一)项

信息内容

本年新
制作数量

本年新
公开数量

对外公开

总数量

规章

0

0

0

规范性文件

18

18

18

第二十条第(五)项

信息内容

上一年

项目数量

本年增/减

处理决定数量

行政许可

52

0

1319

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

0

0

0

第二十条第(六)项

信息内容

上一年项目数量

本年增/减

处理决定数量

行政处罚

17

0

4

行政强制

0

0

0

第二十条第(八)项

信息内容

上一年项目数量

本年增/减

行政事业性收费

0

0

第二十条第(九)项

信息内容

采购项目数量

采购总金额

政府集中采购

6

120675元

 

 

三、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

(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: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,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)

申请人情况

 

自然人

法人或其他组织

总计

商业企业

科研机构

社会公益组织

法律服务机构

其他

一、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

0

0

0

0

0

0

0

二、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

0

0

0

0

0

0

0

三、本年度办理结果

(一)予以公开

0

0

0

0

0

0

0

(二)部分公开(区分处理的,只计这一情形,不计其他情形)

0

0

0

0

0

0

0

(三)不予公开

1.属于国家秘密

0

0

0

0

0

0

0

2.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

0

0

0

0

0

0

0

3.危及“三安全一稳定”

0

0

0

0

0

0

0

4.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

0

0

0

0

0

0

0

5.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

0

0

0

0

0

0

0

6.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

0

0

0

0

0

0

0

7.属于行政执法案卷

0

0

0

0

0

0

0

8.属于行政查询事项

0

0

0

0

0

0

0

(四)无法提供

1.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

0

0

0

0

0

0

0

2.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

0

0

0

0

0

0

0

3.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

0

0

0

0

0

0

0

(五)不予处理

1.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

0

0

0

0

0

0

0

2.重复申请

0

0

0

0

0

0

0

3.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

0

0

0

0

0

0

0

4.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

0

0

0

0

0

0

0

5.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

0

0

0

0

0

0

0

(六)其他处理

0

0

0

0

0

0

0

(七)总计

0

0

0

0

0

0

0

四、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

0

0

0

0

0

0

0

四、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、行政诉讼情况

行政复议

行政诉讼

结果维持

结果纠正

其他结果

尚未审结

总计

未经复议直接起诉

复议后起诉

结果维持

结果纠正

其他结果

尚未审结

总计

结果维持

结果纠正

其他结果

尚未审结

总计

0

0

0

0

0

0

0

0

0

0

0

0

0

0

0

五、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

(一)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。一是对新修订《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学习不够深入,政府信息公开重视程度有待加强。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由办公室人员兼职负责,未能有效全面提升工作效率。

(二)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。一是加强教育管理,严格落实局机关政府信息报送流程,及时公开政府信息。二是配备至少1名政府信息公开专职人员。

六、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

2019年,我局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

 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 泉州市司法局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 2020年1月9日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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