泉州市司法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-澳门太阳集团城welcome

泉州市司法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
来源:泉州市司法局 时间:2023-01-13 09:22

 

泉州市司法局

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

 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》(国办公开办函〔2021〕30号)的要求以及省、市相关规定编制本报告。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。本报告在“泉州市司法”门户网站(http://sfj.quanzhou.gov.cn/)公布,并报送泉州市政府办公室备案。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,请与泉州市司法局办公室联系(地址:泉州市行政中心交通科研楼c605室,邮编:362000,电话:28386566,电子邮箱:sfj.qz@163.com)。

一、总体情况

2022年,我局严格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、市委和市政府关于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部署和要求,结合司法行政职能,积极、稳妥、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。

     (一)主动公开情况。 一是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。2022年,我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69条,其中,以市司法局和办公室名义制发的主动公开文件64件。按时向市查阅中心(市档案局)送交纸质文档,其中纸质文档32份,电子文档32份。二是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。利用局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公开司法行政工作信息,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,以图文并茂形式为群众提供便捷、高效的服务。2022年局公众号共发布信息1358条。三是发挥职能优势推进公开工作。在市政府、市局门户网站公布行政执法监督举报方式,畅通举报渠道。改进完善网上执法办案平台和行政执法公示平台,协调推动行政处罚数据与市行政执法公示平台汇聚共享。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办理,充分保障群众的知情权。2022年,市级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31件。

    (二)依申请公开情况。2022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条,我局及时核实公文公开属性并按期予以答复。

    (三)政府信息管理情况。一是落实工作力量。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,局办公室具体负责网站建设工作,安排专人负责栏目设置、信息采集和发布。各科室确定一名网络信息管理员,负责各自相关业务信息采编、发布提审二是严格信息发布审核管理。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制度,修订信息发布审核表格,对拟发布信息进行全流程审核留痕。建立健全网络媒体意识形态管理制度和网络舆情处置应急预案,举办意识形态工作培训班,切实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。三是建立公开机制。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,调整规范市局政府信息公开操作流程,对凡是能公开的政务信息、政务服务内容、办事程序都要在网上向社会公众、服务对象公开,确保司法行政工作公开、透明。目前,我局已形成常态化的工作机制,对制度性、政策性的内容长期公开,对经常性的工作定期公开,对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,对动态性的工作即时公开。同时,每20天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纸质材料及时送交两馆,方便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查询、获取信息。

    (四)平台建设情况。优化栏目设置、有效整合板块,将“政府信息公开专栏”设为我局门户网站子栏目,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途径。栏目下设“信息公开指南”、“法定主动公开内容”、“公开制度规定”、“公开年度报告”、“依申请公开”五个版块。指定专人更新维护政府信息公开专栏,规范信息分类方式、发布格式和展示形式,做到结构清晰、查询方便、更新及时。

    (五)监督保障情况。一是完善制度建设。完善并落实《泉州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(试行)》等制度,强化责任追究,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、规范化。二是公开监督方式。广泛征求群众对门户网站建设的意见和建议,及时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和评议发现的问题,建立良好的干群、政群互动关系,促进各项工作开展。

二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

第二十条第(一)项

信息内容

本年制发件数

本年废止

件数

现行有效件数

规章

2

0

7

行政规范性文件

4

0

5

第二十条第(五)项

信息内容

本年处理决定数量

行政许可

1255

第二十条第(六)项

信息内容

本年处理决定数量

行政处罚

0

行政强制

0

第二十条第(八)项

信息内容

本年收费金额(单位:万元)

行政事业性收费

0

三、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

(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: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,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)

申请人情况

自然人

法人或其他组织

总计

商业企业

科研机构

社会公益组织

法律服务机构

其他

一、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

6

1

0

4

0

0

6

二、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

0

0

0

0

0

0

0

三、本年度办理结果

(一)予以公开

0

0

0

0

0

0

0

(二)部分公开(区分处理的,只计这一情形,不计其他情形)

0

0

0

0

0

0

0

(三)不予公开

1.属于国家秘密

0

0

0

0

0

0

0

2.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

0

0

0

0

0

0

0

3.危及“三安全一稳定”

0

0

0

0

0

0

0

4.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

0

0

0

0

0

0

0

5.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

0

0

0

0

0

0

0

6.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

2

0

0

0

0

0

2

7.属于行政执法案卷

0

0

0

0

0

0

0

8.属于行政查询事项

2

0

0

0

0

0

2

(四)无法提供

1.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

2

0

0

1

0

0

2

2.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

0

0

0

0

0

0

0

3.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

0

0

0

0

0

0

0

(五)不予处理

1.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

0

0

0

0

0

0

0

2.重复申请

0

0

0

0

0

0

0

3.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

0

0

0

0

0

0

0

4.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

0

0

0

0

0

0

0

5.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

0

0

0

0

0

0

0

(六)其他处理

 

 

 

1.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、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

0

0

0

0

0

0

0

2.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、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

0

0

0

0

0

0

0

3.其他

0

0

0

0

0

0

0

(七)总计

6

0

0

0

0

0

6

四、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

0

0

0

0

0

0

0

四、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、行政诉讼情况

行政复议

行政诉讼

结果维持

结果纠正

其他结果

尚未审结

总计

未经复议直接起诉

复议后起诉

结果维持

结果纠正

其他结果

尚未审结

总计

结果维持

结果纠正

其他结果

尚未审结

总计

0

0

0

0

0

0

0

0

0

0

0

0

0

0

0

五、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

虽然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,但主动公开意识还需进一步加强,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还需进一步完善,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督促检查指导还不够。

下一步,我局将进一步强化信息内容保障,扎实推进信息公开工作,不断提高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水平。

六、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

2022年没有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的情况。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泉州市司法局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23年1月13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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